記者跑腿丨房東中介起糾紛租客很受傷,遭遇上門撬鎖提前一月強行攆客
大象新聞·映象網記者
“明天我換鎖,你們今晚就收拾東西搬走,有問題去找托管!”
5月13日晚,氣勢洶洶的房東叩響了楊先生“家”的大門,房東告訴幾名租戶,因為中介違約,她現在要提前收回自己的房子。楊先生和女朋友與其他三個租戶合租一套位于鄭州金水區燕莊附近三室一廳的房子,根據合同約定房子在6月9日到期,他們追問中介原因被告知“你們繼續住就行了,房東不會怎么樣的”。
令幾名租客意想不到的是,5月14日,房東撬掉了門鎖,又來催他們搬走,楊先生的室友問中介如何解決,中介給不出方案,只說“會和房東溝通”。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楊先生等人遇到的情況并非個例,2020年蛋殼公寓爆雷,不少租客深夜被趕出屋子。房東與中介發生糾紛,首當其沖的總是租戶。
2022年夏季已至,一批實習生即將踏入社會。租房,可能是他們要獨自面對的一道難題。如何避“坑”租到自己想要的房子?當陷入和楊先生同樣的糾紛時又該如何應對?對此,記者體驗鄭州租房市場,并采訪律師尋求建議。
房東中介起糾紛,租客遭遇索賠難,房東撬門攆客
房東第一次找上門是在5月13日晚上8點,當時出租屋里只有楊先生的室友小肖。兩名中年女性敲開門擠進客廳,不待小肖反應過來便要推門檢查他的臥室。小肖連忙攔住,兩人才說明自己的房東身份。
其中一人告訴小肖,她是這間屋子的房東,現在中介公司違約,她要提前收回自己的房子。“明天我換鎖,你們今晚就收拾東西搬走,有問題去找托管!”
在攆人這件事情上,房東給出的理由是:中介公司和她們簽的托管合同明年到期,但現在中介公司要求他們降低租金,從每月2400元降至2200元,雙方溝通遲遲未果,房東決定從租客手中提前收回房子。
當晚小肖詢問中介被告知,“不用擔心,我們會處理好的。” 5月14日晚上,小肖回家時發現,房東撬掉了門鎖,強行收房。
(被拆掉的門鎖)
無奈之下,大家追問中介,可是中介滿口答應會解決,卻不見任何動作。小肖曾私底下給中介打電話詢問事情進展,剛開始中介還打哈哈,被問得多了,索性告訴他,談不攏。“但是你們可以繼續住”。
大家都有工作,無奈之下,只能先妥協,搬走了事。
(小肖租客群聊天記錄)
去年6月30日,小肖與鄭州廣發租房公司簽訂合同租下這間次臥,每月租金850元。從搬走的5月15日到房子合同約定的租房截止時間6月9號開始算,小肖提前搬出了26天,合算成房租大約736元。
小肖去中介公司退一個月房租押金的時候問工作人員,中介違約應該如何賠償,工作人員讓他去找房東,小肖指著合同再三強調他僅和中介公司有合同關系,這是他和中介公司的矛盾,而非與房東之間,如果此事無法解決,他將訴諸法律,工作人員隨后改口讓他去找中介的房管員。
小肖又聯系房管員,房管員說他也做不了主,還要和公司商量。小肖感覺自己像“皮球”被踢來踢去,截止5月23日記者發稿前,小肖稱仍未得到中介公司方面任何答復。
(合同截圖)
上架房源大半虛假,租房應用難尋一房東
受疫情影響,鄭州租房市場出現波動,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楊先生和小肖幾人的遭遇并非個例。部分小型租房托管公司經營困難,付不上房東租金,到最后借口受到疫情影響或其他因素,將矛盾轉移到房東與租客之間,這也導致越來越多租客希望繞過第三方,直接和房東簽訂合同。
然而記者在走訪發現,目前部分主流住房應用APP上架房源大半虛假,想直接和房東建立聯系并非易事。
記者通過租房應用安居客找到一套一室一廳月租950元的房子,房源發布者在和記者溝通過程中稱自己是一房東,且房子價格與裝修與平臺信息完全一致,隨后記者添加其微信,約好線下看房。
記者到達約定位置后,對方稱臨時有事來不了,讓朋友幫忙領著看房。“朋友”帶記者來到出租屋,剛推開門,記者就發現房屋布局和平臺展示的平面圖完全不同。
(租房應用平面圖)
(宣傳圖和對比圖)
追問之下,“朋友”才承認自己的身份,他并非房東朋友,而是中介,這套房子也并非APP宣傳的一室一廳整租,而是有四戶,此外價格也并非平臺標注的950元/月,而是每月1100元。
中介向記者透露。“市面上所有租房APP都存在這種現象,標注價格比實際價格偏低,且展示圖與實際情況存在出入,不過是有的出入大,有的出入小。之所以這樣做主要是起到一個引流的作用。吸引租客到線下看房”。
趙大林是鄭州有著十多年經驗的房東,他告訴記者,通過租房應用很難找到真正的一房東,一方面是由于中介公司房源多,基數大。另一方面則是中介公司給平臺付錢,買較靠前的推薦位,一般推送給用戶的房源都不是房東的。
他建議租客在APP租房時,先點進“房東”個人主頁,一般在掛房源超過兩個的多半是中介公司或二房東;此外,租客還可通過展示圖窗外景色與地圖應用顯示圖像對比,來判斷展示圖是實圖還是網圖。
趙大林告訴記者,應該兩面地看待租房中介,畢竟他們手里房源多,可以快速幫租客匹配到合適的房子。如果真想通過房東租房,建議去線下多跑跑,走進小區問問保安和物業,這比網上尋找房東效率高得多。
律師:房東拆門換鎖,租戶可第一時間報警
租客在租房時產生糾紛后如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像小肖和楊先生這種情況又該如何處理?對此,記者采訪了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的鄭玉純律師。
鄭玉純提醒,首先租客在租賃房屋時就應該提高風險意識,先對房屋進行檢查,同時要求中介提供營業執照,證明他擁有合法經營的資質,其次要求中介提供房東房產證復印件,要求中介提供房東授權中介機構進行轉租的委托手續,這個手續包含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等,正規的中介機構一般都會有這些手續,如果中介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租客就要提高警惕了。
另外,在租戶向房東或中介機構支付房子押金和租金時,一定要保留好付款記錄押金條等相關憑證,包括每一次的租金或其他付費手續,一定要保留好。
在房屋租賃過程中,如果出現像楊先生和小肖面臨的這種房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者強制換鎖的這種情況,那么租戶便可以憑借租賃合同和手續來證明自己是通過合法手續租用房屋,如果這時候中介或房東有過激行為,那么租戶可以第一時間報警。
如果中介和房東要求租客提前搬離房屋,那么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的約定,是一種違約行為。這時候如果租客這邊和房東或中介發生爭議,那么是可以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向中介和房東主張違約責任。如果中介和房東強行拆鎖換鎖,這種情況下,租戶無法正常生活入住,這是一種侵權行為,租戶可根據侵權行為對自己造成的損害的后果,來向中介或房東主張侵權賠償責任。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如果侵權行為發生了,租戶要第一時間報警,報警后要求對中介和房東的違法行為做出認定。如果房東或中介在拆除房鎖或換鎖過程中還侵入了房屋,破壞租戶財產,或其他類似行為,中介和房東的行為甚至有可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時可要求公安機關追求中介和房東的違法犯罪行為。